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日讯 上交所网站2025年5月30日发布关于终止对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青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上交所于2023年3月4日依法受理了青岛青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
日前,青岛青禾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向上交所提交了《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青岛青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的审核。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青岛新鸿翼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鸿翼”)持有青岛青禾25.47%股份,为青岛青禾的控股股东。
青岛青禾的实际控制人为于康。于康直接持有青岛青禾10.87%股份,通过新鸿翼间接控制青岛青禾25.47%股份,合计控制青岛青禾36.34%股份。
青岛青禾原拟在沪市主板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3,687.6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数。青岛青禾原拟募集资金109,159.04万元,分别用于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青禾人造草坪(越南)有限公司建设越南人造草坪生产基地三期项目、草丝生产基地建设技术改造项目、信息化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研发中心建设技术改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青岛青禾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谢璁、秦成栋。